发布日期:2021-09-07 10:08 浏览次数:次
近日,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辽宁省教育厅、辽宁省卫生健康委、辽宁省公安厅印发了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工作方案》。秋季学期疫情与食品安
全”(以下简称“计划”)。全面部署全省学校和幼儿园秋季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。
《方案》强调,各地、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抓好秋季学校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履行地方部门监管职责,严格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,确保全省学校
秩序井然,开学平稳,师生身体健康。
《方案》明确,各地、各部门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学校、食堂设施设备陈旧、学生就餐学校、校外餐饮等重点对象的现场检查。单位。未经检验检疫证明,严禁采购
和加工核酸。带检验证明、消毒证明、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;加强对食堂承包商或委托经营者的日常管理;加大社会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,引导开展食源性疾
病防治知识教育。及时受理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,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犯罪活动。
同时,学校要建立健全引进和退出机制,对不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、质量不达标、屡次屡犯的食堂承包人或者餐饮单位,要及时解除合同。食品安全问题。学校和
校外餐饮单位要严格控制食品、原材料和餐具的采购渠道,实行进货检验记录制度。散装食品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、集中指定采购、统一配送。
此外,要大力推进学校食堂“互联网+明厨明灶”智慧管理模式,继续推动校外餐饮单位通过HACCP或ISO22000等先进管理体系认证,不断提高学校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保障水平